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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缘 ——重新的父亲节(代序)
二度从奈及利亚风尘仆仆的独自飞回加纳利群岛,邮局通知有两大麻袋邮件等着。
第一日着人顺便送了一袋来,第二袋是自己过了一日才去扛回来的。
小镇邮局说,他们是为我一个人开行服务的。说的人有理,听的人心花怒放。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请来大批邻居小儿们,代拆小山也似的邮件,代价就是那些花花绿绿的中国邮票,拆好的丢给跪在一边的我。我呢,就学周梦蝶摆地摊似的将这些书刊、报纸和包裹、信件,分门别类的放放好,自己围在中间做大富翁状。
以后的一星期,听说三毛回家了,近邻都来探看,只见院门深锁,窗帘紧闭,叫人不应,都以为这三毛跑城里疯去了,怎会想到,此人正在小房间里坐拥新书城,废寝忘食,狂啃精神粮食,已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几度东方发白,日落星沉,新书看得头昏眼花,赞叹激赏,这才轻轻拿起没有重量的《稻草人手记》翻了一翻。
书中唯一三个荷西看得懂的西班牙文字,倒在最后一个字上硬给拿吃掉了个O字。稻草人只管守麦田,送人的礼倒没看好,也可能是排印先生不喜荷西血型,开的小玩笑。
看他软软的那个怪样子,这个扎草人的母亲实是没有什么喜悦可言,这心情就如远游回家来,突然发觉后院又长了一大丛野草似的触目惊心。
这一阵东奔西跑,台湾的连络就断了,别人捉不到我,自己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蓦一回首,灯火下,又是一本新书,方觉时光无情,新书催人老。
母亲信中又哀哀的来问,下本书是要叫什么,《寂地》刊出来了,沙漠故事告一段落,要叫《哑奴》还是叫《哭泣的骆驼》;又说,这么高兴的事情,怎么也不操点心,尽往家人身上推,万一代做了主,定了书名,二小姐不同意,还会写信回来发脾气,做父母的实在为难极了。
看信倒是笑了起来,可怜的父亲母亲,出书一向不是三毛的事,她只管写。写了自己亦不再看,不存,不管,什么盗印不盗印的事,来说了三次,回信里都忘了提。
书,本来是为父母出的,既然说那是高兴的事,那么请他们全权代享这份喜悦吧。我个人,本来人在天涯,不知不觉,去年回台方才发觉不对,上街走路都抬不起头来,丢人丢大了,就怕人提三毛的名字。
其实,认真下决心写故事,还是结了婚以后的事没想到,这么耐不住久坐的人,还居然一直写了下去。
前住在马德里,当时亦是替国内一家杂志写文,一个月凑个两三千字,着实叫苦连天。大城市的生活,五光十色,加上同住的三个女孩子又都是玩家,虽说国籍不同,性情相异,疯起来却十分合作,各有花招。平日我教英文,她们上班,周末星期,却是从来没有十二点以前回家的事。
说是糜烂的生活吧,倒也不见得,不过是逛逛学生区,旧货市场,上上小馆子,跳跳不交际的舞。我又多了一个单人节目,借了别人机车,深夜里飞驰空旷大街,将自己假想成史提夫麦昆演第三集中营大逃亡。
去沙漠前一日,还结伙出游不归,三更半夜疯得披头散发回来,四个女孩又在公寓内笑闹了半天,着实累够了,才上床睡觉。
第二日,上班的走了,理了行李,丢了一封信,附上房租,写着:“走了,结婚去也,珍重不再见!”
不声不响,突然收山远去,倒引出另外三个执迷不悟的人愕然的眼泪来。
做个都市单身女子,在我这方面,问心无愧,甚而可以说,活得够本,没有浪费青春,这完全要看个人主观的解释如何。
疯是疯玩,心里还是雪亮的,机车再骑下去,撞死自己倒是替家庭除害,应该做“笑丧”,可是家中白发人跟黑发人想法有异,何忍叫生者哀哭终日。这一念之间,悬崖勒马,结婚安定,从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结婚,小半是为荷西情痴,大半仍是为了父母,至于我自己,本可以一辈子光棍下去,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是一场人生,不该在这件事上谈成败,论英雄。
结果,还是收了,至今没有想通过当时如何下的决心。结了婚,父母喜得又哭又笑,总算放下一桩天大的心事。他们放心,我就得给日子好好的过下去。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结尾总是千篇一律——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童话不会骗小孩子,结过婚的人,都是没有后来如何如何的。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都没有后来的故事。我一直怕结婚,实是多少受了童话的影响。
安定了,守着一个家,一个叫荷西的人,命运交响曲突然出现了休止符,虽然无声胜有声,心中的一丝怅然,仍是淡淡的挥之下去。
父亲母亲一生吃尽我的苦头,深知荷西亦不会有好日子过,来信千叮咛万恳求,总是再三的开导,要知足,要平凡,要感恩,要知情,结了婚的人,不可再任性强求。看信仍是笑。早说过,收了就是收了,不会再兴风作浪,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父母不相信女儿真有那么正,就硬是做给他们看看。
发表了第一篇文章,父母亲大乐,发觉女儿女婿相处融洽,真比中了特奖还欢喜。看他们来信喜得那个样子,不忍不写,又去报告了一篇《结婚记》,他们仍然不满足,一直要女儿再写再写,于是,就因为父母不断的鼓励,一个灰姑娘,结了婚,仍有了后来的故事。
婚后三年,荷西疼爱有加不减,灰姑娘出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出了《稻草人手记》,译了二十集《小娃娃》。《雨季不再来》是以前的事,不能记在这笔帐上,下月再出《哭泣的骆驼》,中篇《五月花》已在奈及利亚完稿试投联副,尚无消息。下一篇短篇又要动手。总之,这上面写的,仍是向父母报帐,自己没有什么喜悦,请他们再代乐一次吧。看过几次小小的书评,说三毛是作家,有说好,有说坏,看了都很感激,也觉有趣,别人眼里的自己,形形色色,竟是那个样子,陌生得一如这个名字。
这辈子是去年回台才被人改名三毛的,被叫了都不知道回头,不知是在叫我。
书评怎么写,都接客观存在,都知感恩,只是“庸俗的三毛热”这个名词,令人看了百思不解。今日加纳利群岛气温二十三度,三毛不冷亦不热,身体虽不太健康,却没有发烧,所以自己是绝对清清楚楚,不热不热。倒是叫三毛的读者“庸俗”,使自己得了一梦,醒来发觉变成了个大号家庭瓶装的可口可乐,怎么也变不回自己来,这心境,只有卡夫卡小说“蜕变”里那个变成一条大软虫的推销员才能了解,吓出一身冷汗,可见是瓶冰冻可乐,三毛自己,是绝对不热的。再说,又见一次有人称三毛“小说家”,实是令人十分难堪,说是说了一些小事,家也白手成了一个,把这两句话凑成“小说家”。仍是重组语病,明明是小学生写作文,却给她戴上大帽子,将来还有长进吗?这帽子一罩,重得连路都走不动,眼也看不清,有害无益。
盲人骑瞎马,走了几步,没有绊倒,以为上了阳关道,沾沾自喜,这是十分可怕而危险的事。
我虽笔下是瞎马行空,心眼却不盲,心亦不花,知道自己的肤浅和幼稚,天赋努力都不可强求,尽其在我,便是心安。
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芥草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得起来的,庸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生活做了一个记录而已。
哭着呱呱坠地已是悲哀,成长的过程又比其他三个姐弟来得复杂缓慢,健康情形不好不说,心理亦是极度敏感孤僻。高小那年开始,清晨背个大书包上中正国小,啃书啃到夜间十点才给回家,佣人一天送两顿便当,吃完了去操场跳蹦一下的时间都没,又给叫进去死填,本以为上了初中会有好日子过,没想到明星中学,竞争更大。这番压力辛酸至今回想起来心中仍如铅也似的重,就那么不顾一切的“拒”学了。父母眼见孩子自暴自弃,前途全毁,骂是舍不得骂,那两颗心,可是碎成片片。哪家的孩子不上学,只有自家孩子悄无声息的在家闷着躲着。那一阵,母亲的泪没干过,父亲下班回来,见了我就长叹,我自己呢,觉得成了家庭的耻辱,社会的罪人,几度硬闯天堂,要先进去坐在上帝的右手。少年的我,是这样的倔强刚烈,自己不好受不说,整个家庭都因为这个出轨的孩子,弄得愁云惨雾。
幸亏父母是开明的人,学校不去了,他们自己提起了教育的重担,英文课本不肯念,干脆教她看浅近英文小说;国文不能死背,就念唐诗宋词吧;钢琴老师请来家里教不说,每日练琴,再累的父亲,还是坐在一旁打拍子大声跟着哼,练完了,五块钱奖赏是不会少的。喜欢美术,当时敦煌书局的原文书那么贵,他们还是给买了多少本画册,这样的爱心洗灌,孩子仍是长不整齐,瘦瘦黄黄的脸,十多年来只有童年时不知事的畅笑过,长大后怎么开导,仍是绝对没有好脸色的。在家也许是因为自卑太甚,行为反而成了暴戾乖张,对姐弟绝不友爱,别人一句话,可成战场,可痛哭流涕,可离家出走,可拿刀片自割吓人。那几年,父母的心碎过几次,我没算过,他们大概也算不清了。
这一番又一番风雨,摧得父母心力交瘁,我却干脆远走高飞,连头发也不让父母看见一根,临走之前,小事负气,竟还对母亲说过这样无情的话:“走了一封信也不写回来,当我死了,你们好过几年太平日子。”母亲听了这刺心的话,默默无语,眼泪簌簌的掉,理行装的手可没停过。
真走了,小燕离巢,任凭自己飘飘跌跌,各国乱飞,却没想过,做父母的眼泪,要流到什么时候方有尽头。飘了几年,回家小歇,那时本以为常住台湾,重新做人。飘流过的人,在行为上应该有些长进,没想到又遇感情重创,一次是阴沟里翻船,败得又要寻死。那几个月的日子,不是父母强拉着,总是不会回头了,现在回想起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没有遗恨,只幸当时还是父母张开手臂,替我挡住了狂风暴雨。
过了一年,再见所爱的人一捶一捶钉入棺木,当时神智不清,只记得钉棺的声音刺得心里血肉模糊,尖叫狂哭,不知身在何处,黑暗中,又是父亲紧紧抱着,喊着自己的小名,哭是哭疯了,耳边却是父亲坚强的声音,一再的说:“不要怕,还有爹爹在,孩子,还有爹爹姆妈在啊!”
又是那两张手臂,在我成年的挫折伤痛里,替我抹去了眼泪,补好了创伤。
台北触景伤情,无法再留,决心再度离家远走。说出来时,正是吃饭的时候,父亲听了一愣,双眼一红,默默放下筷子,快步走开。倒是母亲,毅然决然的说:“出去走走也好,外面的天地,也许可以使你开朗起来。”
就这么又离了家,丢下了父母,半生时光浪掷,竟没有想过,父母的恩情即使不想回报,也不应再一次一次的去伤害他们,成年了的自己,仍然没有给他们带来过欢笑。
好不容易,安定了下来,接过了自己对自己的责任,对家庭,对荷西的责任,写下了几本书,心情踏踏实实,不再去想人生最终的目的,而这做父母的,捧着孩子写的几张纸头,竟又喜得眼睛没有干过,那份感触、安慰,就好似捧着了天国的钥匙一样。这条辛酸血泪的长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怎不叫他们喜极又泣呢。
也是这份尘缘,支持了我写下去的力量,将父母的恩情比着不过是一场尘世的缘份,未免无情,他们看了一定又要大恸一番,却不知“尘世亦是重要的,不是过眼烟云”,孩子今后,就为了这份解不开、挣不脱的缘份,一定好好做人了。孩子在父母眼中胜于自己的生命,父母在孩子的心里,到头来,终也成了爱的负担,过去对他们的伤害,无法补偿,今后的路,总会走得平安踏实,不会再叫他们操心了。
写不写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毕竟保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保真妈妈小民写信来,最后一句叮咛——守身即孝亲——这句话,看了竟是泪出,为什么早两年就没明白过。八月八日父亲节,愿将孩子以后的岁月,尽力安稳度过,这一生的情债,哭债,对父母无法偿还,就将这句诺言,送给父母,做唯一的礼物吧!
收魂记
我有一架不能算太差的照相机,当然我所谓的不太差,是拿自己的那架跟一般人用的如玩具似的小照相盒子来相比。
因为那架相机背起来很引人注视,所以我过去住在马德里时,很少用到它。
在沙漠里,我本来并不是一个引人注视的人,更何况,在这片人口是稀少的土地上,要想看看另外一个人,可能也是站在沙地上,拿手挡着阳光,如果望得到地平线上小得如黑点的人影,就十分满意了。
我初来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我的摄影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
我常常深入大漠的一段时间,还是要算在婚前,那时初抵一块这样神秘辽阔的大地,我尽力用一切可能的交通工具要去认识它的各种面目,更可贵的是,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拍照,在我的沙漠生活中是十分必要的,我当时的经济能力,除了在风沙里带了食物和水旅行之外,连租车的钱都花不起,也没有余力在摄影这件比较奢侈的事情上花费太多的金钱,虽然在这件事上的投资,是多么重要而值得呵!
我的照相器材,除了相机,三角架,一个望远镜头,一个广色镜头,和几个滤光镜之外,可以说再数不出什么东西,我买了几卷感光度很高的软片,另外就是黑白和彩色的最普通片子,闪光灯因为我不善用,所以根本没有去备它。
在来沙漠之前,我偶尔会在几百张的照片里,拍出一两张好东西,我在马德里时也曾买了一些教人拍照的书籍来临时念了几遍,我在纸上所学到的一些常识,就被我算做没有成绩的心得,这样坦坦荡荡的去了北非。
第一次坐车进入真正的大沙漠时,手里捧着照相机,惊叹得每一幅画面都想拍。
如梦如幻又如鬼魅似的海市蜃楼,连绵平滑温柔得如同女人胴体的沙丘,迎面如雨似的狂风沙,焦烈的大地,向天空伸长着手臂呼唤嘶叫的仙人掌,千万年前枯干了的河床,黑色的山峦,深蓝到冻住了的长空,满布乱石的荒野,……这一切的景象使我意乱神述,目不暇给。
我常常在这片土地给我这样强烈的震憾下,在这颠簸不堪的旅途里,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辛劳。
当时我多么痛恨自己的贫乏,如果早先我虚心的学些摄影的技术,能够把这一切我所看见的异象,透过我内心的感动,溶合它们,再将它创造记录下来,也可能成为我生活历程中一件可贵的纪念啊!
虽说我没有太多的钱拍照,且沙漠割肤而过的风沙也极可能损坏我的相机,但是我在能力所及的情形下,还是拍下了一些只能算是记录的习作。
对于这片大漠里的居民,我对他们无论是走路的姿势,吃饭的样子,衣服的色彩和式样,手势,语言,男女的婚嫁,宗教的信仰,都有着说不出的关爱,进一步,我更喜欢细细的去观察接近他们,来充实我自己这一方面无止境的好奇心。
要用相机来处理这一片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达到我所期望的水准的,我去旅行了很多次之后,我想通了,我只能着重于几个点上去着手,而不能在一个全面浩大的计划下去做一个自不量力的工作者。
“我们还是来拍人吧!我喜欢人。”我对荷西说。
在我跟了送水车去旅行时,荷西是不去的,只有我,经过介绍,跟了一个可信赖的沙哈拉威人巴勒和他的助手就上路了。这旅行的方圆,大半是由大西洋边开始,到了阿尔及利亚附近,又往下面绕回来,去一次总得二千多里路。
每一个游牧民族帐篷相聚的地方,总有巴新的水车按时装了几十个汽油桶的水去卖给他们。
在这种没有车顶又没有挡风玻璃的破车子里晒上几千里路,在体力上来说,的确是一种很大的挑战和苦难,但是荷西让我去,我就要回报他给我这样的信心和看重,所以我的旅行很少有差错,去了几日,一定平安的回到镇上来。第一次去大漠,除了一个背包和帐篷之外,我双手空空,没有法子拿出游牧民族期待着的东西,相对的,我也得不到什么友情。
第二次去时,我知道了做巫医的重要,我添了一个小药箱。
我也明白,即使在这世界的尽头,也有爱美的女人和爱吃的小孩子,于是我也买了很多串美丽的玻璃珠串,廉价的戒指,我甚而买了一大堆发光的钥匙、耐用的鱼线、白糖、奶粉和糖果。
带着这些东西进沙漠,的确使我一度产生过用物质来换取友谊的羞耻心理,但是我自问,我所要求他们的,不过是使他们更亲近我,让我了解他们。我所要交换的,不过是他们的善意和友情,也喜欢因为我的礼物,使他们看见我对他们的爱心,进一步的请他们接纳我这个如同外星人似的异族的女子。
游牧民族的帐篷,虽说是群居,但是他们还是分散得很广,只有少数的骆驼和山羊混在一起,成群的在啃一些小枯树上少得可怜的叶子维持着生命。
当水车在一个帐篷前面停下来时,我马上跳下车往帐篷走去。
这些可爱而又极容易受惊吓的内陆居民,看见我这么一个陌生人去了,总是吓得一哄而散。
每当这些人见了我做出必然的大逃亡时,巴新马上会大喝着,把他们像羊似的赶到我面前来立正,男人们也许会过来,但是女人和小孩就很难让我接近。
我从来不许巴新强迫他们过来亲近我,那样在我心里多少总觉得不忍。
“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过来,不要怕我。”我明知这些人可能完全听不懂西班牙文,但是我更知道,我的语调可以安抚他们,即使是听不懂,只要我安详的说话,他们就不再慌张了。
“来,来拿珠子,给你!”
我把一串美丽的珠子挂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再拉她过来摸摸她的头。
东西送得差不多了,就开始看病。
皮肤病的给涂涂消炎膏,有头痛的分阿斯匹灵,眼睛烂了的给涂眼药,太瘦的分高单位维他命,更重要的是给他们大量的维他命C片。
我从不敢一到一个地方,完全不跟这批居民亲近,就拿出照相机来猛拍,我认为这是很不尊重他们的举动。
有一次我给一位自称头痛的老太太服下了两片阿斯匹灵片,又送了她一个钥匙挂在布包着的头巾下当首饰,她吞下去我给的药片还不到五秒钟,就点点头表示头不再疼了,拉住我的手往她的帐篷走去。
为了表示她对我的感激,她哑声叫进来了好几个完全把脸蒙上的女子,想来是她的媳妇和女儿吧。
这些女人,有着极重的体味,一色的黑布包裹着她们的身子,我对她们打了手势,请她们把脸上的布解下来,其中的两个很羞涩的露出了她们淡棕色的面颊。
这两个美丽的脸,衬着大大的眼睛,茫然的表情,却张着无知而性感的嘴唇,她们的模样是如此的迷惑了我,我忍不住举起我的相机来。
我想这批女子,不但没有见过相机,更没有见过中国人,所以这两种奇怪的东西,也把她们给迷惑住了,动也不动的望着我,任由我拍照。
直到这一家的男人进来了,看见我正在做的动作,才突然长啸了一声冲了过来。
他大叫大跳着,几乎踢翻了那个老妇人,又大骂着挤成一堆的女子,那批年轻女人,听了他愤怒的话,吓得快哭出来似的缩成一团。
“你,你收了她们的灵魂,她们快死了。”他说着不流利的西班牙文。
“我什么?”我听了大吃一惊,这实在是冤枉我。“你,你这个女人,会医病,也会捉魂;在这里,统统捉进去了。”他又厉声指着我的照相机,要过来打。
我看情形不很对劲,抱着照相机就往外面逃,我跑到车子上大叫我的保护人巴新。
巴新正在送水,看见了这种情形,马上把追我的人挡住了,但是人群还是激动的围了上来。
我知道,在那种情形之下,我们可以用不送水,用沙漠军团,或是再深的迷信来吓阻他们,放我跟我的相机平安的上路。但是,反过来想,这一群以为她们已是“失去了灵魂的人”,难道没有权利向我索回她们被摄去的灵魂吗?
如果我偷拍了几张照片,就此开车走了,我留给这几个女人心理上的伤害是多么的重大,她们以为自己马上要死去了似的低泣着。
“巴新,不要再争了,请告诉她们,魂,的确是在这个盒子里,现在我可以拿出来还给她们,请她们不要怕。”
“小姐,她们胡闹嘛!太无知了,不要理会。”巴新在态度上十分傲慢,令我看了反感。
“去,滚开!”巴新又挥了一下袖子,人们不情不愿的散了一点。
那几个被我收了魂的女子,看见我们车发动要走了,马上面无人色的蹲了下去。
我拍拍巴新的肩,叫他不要开车,再对这些人说:“我现在放灵魂了,你们不要担心。”
我当众打开相机,把软片像变魔术似的拉出来,再跳下车,迎着光给他们看个清楚,底片上一片白的,没有人影,他们看了松了一口气,我们的车还没开,那些人都满意的笑了。在路途上,巴新和我笑着再装上了一卷软片,叹了口气,回望着坐在我身边的两个搭车的老沙哈拉威人。“从前,有一种东西,对着人照,人会清清楚楚的被摄去魂,比你的盒子还要厉害!”一个老人说。
“巴新,他们说什么?”我在风里颠着趴在巴新身后问他。
等巴新解释明白了,我一声不响,拿出背包里的一面小镜子,轻轻的举在那个老人的面前,他们看了一眼镜子,大叫得几乎翻下车去,拼命打巴新的背,叫他停车,车煞住了,他们几乎是快得跌下去似的跳下车,我被他们的举动也吓住了,再抬头看看巴新的水车上,果然没有后望镜之类的东西。
物质的文明对人类并不能说是必要,但是在我们同样生活着的地球上居然还有连镜子都没有看过的人,的确令我惊愕交加,继而对他们无由的产生了一丝怜悯,这样的无知只是地理环境的限制,还是人为的因素?我久久找不到答案。
再去沙漠,我随带了一面中型的镜子,我一下车,就把这闪光的东西去用石块叠起来,每一个人都特别害怕的去注意那面镜子,而他们对我的相机反而不再去关心,因为真正厉害的收魂机变成了那面镜子。
这样为了拍照而想出的愚民之计,并不是太高尚的行为,所以我也常常自动蹲在镜子面前梳梳头发,擦擦脸,照照自己,然后再没事似的走开去。我表现得一点也不怕镜子,慢慢的他们的小孩群也肯过来,很快的在镜子面前一晃,发觉没发生什么事,就再晃一次,再晃一次,最后镜子边围满了吱吱怪叫的沙哈拉威人,收魂的事,就这样消失了。
我结婚之后,不但我成了荷西的财产,我的相机,当然也落在这个人的手里去。
蜜月旅行去直渡沙漠时,我的主人一次也不肯给我摸摸我的宝贝,他,成了沙漠里的收魂人,而他收的魂,往往都是美丽的邻居女人。
有一天我们坐着租来的吉普车开到了大西洋沿海的沙漠边,那已是在我们居住的小镇一千多里外了。
沙漠,有黑色的,有白色的,有土黄色的,也有红色的。我偏爱黑色的沙漠,因为它雄壮,荷西喜欢白色的沙漠,他说那是烈日下细致的雪景。
那个中午,我们慢慢的开着车,经过一片近乎纯白色的大漠,沙漠的那一边,是深蓝色的海洋,这时候,不知什么地方飞来了一片淡红色的云彩,它慢慢的落在海滩上,海边马上铺展开了一幅落日的霞光。
我奇怪极了,细细的注视着这一个天象上的怪现象,中午怎么突然降了黄昏的景色来呢!
再细看,天哪!天哪!那是一大片红鹤,成千上万的红鹤挤在一起,正低头吃着海滩上不知什么东西。
我将手轻轻的按在荷西的相机上,口里悄悄的对他说:“给我!给我拍,不要出声,不要动。”
荷西比我快,早就把相机举到眼前去了。
“快拍!”
“拍不全,太远了,我下去。”
“不要下,安静!”我低喝着荷西。
荷西不等我再说,脱下了鞋子朝海湾小心的跑去,样子好似要去偷袭一群天堂来的客人,没等他跑近,那片红云一下子升空而去,再也不见踪迹。
没有拍到红鹤自是可惜,但是那一刹那的美丽,在我的心底,一生也不会淡忘掉了。
有一次我们又跟了一个沙哈拉威朋友,去帐篷里做客,那一天主人很郑重的杀了一只羊来请我们吃。
这种吃羊的方法十分简单,一条羊分割成几十块,血淋淋的就放到火上去烤,烤成半熟就放在一个如洗澡盆一样大的泥缸里,洒上盐,大家就围上来同吃。
所有的人都拿起一大块肉来啃,啃了几下,就丢下了肉,去外面喝喝茶,用小石子下下棋,等一个小时之后,又叫齐了大家,再去围住那几十块已经被啃过的肉,拿起任何人以前的一块都可以,重新努力进食,这样吃吃丢丢要弄很多次,一只羊才被分啃成了骨头。
我也请荷西替我拍了一张啃骨头的照片,但是相片是不连续的动作,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拍出这句话来——“我啃的这块肉上可能已经有过三四个人以上的口水。”
又有一次我跟荷西去看生小骆驼,因为听说骆驼出生时是摔下地的,十分有趣,我们当然带了相机。
没想到,那只小骆驼迟迟不肯出世,我等得无聊了,就去各处沙地上走走。
这时候我看见那个管骆驼的老沙哈拉威人,突然在远远的地上跪了下去(不是拜了下去,只是跪着),然后他又站起来了。
因为他的动作,使我突然联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沙漠里没有卫生纸,那么他们大便完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虽然没有建设性,但是我还是细细的思索了一下。
“荷西,他们怎么弄的?”我跑去轻轻的问荷西。
“你看见他跪下去又起来了是在小便,不是大便。”“什么,世界上有跪着小便的人?”
“就是跪跟蹲两种方式,你难道以前不知道?”
“我要你去拍!”我坚持这一大发现要记录下来。“跪下去有袍子罩着,照片拍出来也只是一个人跪着,没什么意思!”
“我觉得有意思,这世界上那有第二种人这样奇怪的小便法。”我真当作是一个有趣的事情。
“有艺术价值吗?三毛。”
我答不出话来。
最最有趣的一次拍照,也是发生在大漠里。
我们在阿雍镇不远的地方露营,有人看见我们扎好了帐篷,就过来攀谈。这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沙哈拉威人,也十分的友善,会说西班牙话,同时告诉我们,他以前替一个修女的流动诊疗车帮过忙,他一再的说他是“有文明”的人。
这个人很喜欢我们收他的魂,客气的请荷西把衣服交换给他拍照,又很当心的把荷西的手表借来戴在手上,他把头发拢了又拢,摆出一副完全不属于自己风味的姿势,好似一个土里土气的假冒欧洲人。
“请问你们这架是彩色照相机吗?”他很有礼的问。“什么?”我唬了一大跳。
“请问你这是架彩色照相机吗?”他又重复了一句。“你是说底片吧?相机哪有彩不彩色的?”
“是,以前那个修女就只有一架黑白的,我比较喜欢一架彩色的。”
“你是说软片?还是机器?”我被他说得自己也怀疑起来了。
“是机器,你不懂,去问你先生,他手里那架,我看是可以拍彩色的。”他眇视了我这个一再追问的女人一眼。“是啦!不要动,我手里拿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天然十彩照相机。”荷西一本正经的举起了手拍下了那个青年优美的自以为文明人的衣服和样子。
我在一旁看见荷西将错就错的骗人,笑得我把脸埋在沙里像一只驼鸟一样。
抬起头来,发觉荷西正对着我拍过来,我蒙住脸大叫着:“彩色相机来摄洁白无瑕的灵魂啦!请饶了这一次吧!”
沙巴军曹
一个夏天的夜晚,荷西与我正从家里出来,预备到凉爽的户外去散步,经过炎热不堪的一天之后,此时的沙漠是如此的清爽而怡人。
在这个时候,邻近的沙哈拉威人都带着孩子和食物在外面晚餐,而夜,其实已经很深了。
等我们走到快近小镇外的坟场时,就看见不远处的月光下有一群年轻的沙哈拉威人围着什么东西在看热闹,我们经过人堆时,才发觉地上趴着一个动也不动的西班牙军人,样子像死去了一般,脸色却十分红润,留着大胡子,穿着马靴,看他的军装,知道是沙漠军团的,身上没有识别阶级的符号。
他趴在那儿可能已经很久了,那一群围着他的人高声的说着阿拉伯话,恶作剧的上去朝他吐口水,拉他的靴子,踩他的手,同时其中的一个沙啥拉威人还戴了他的军帽好似小丑一般的表演着喝醉了的人的样子。
对于一个没有抵抗力的军人,沙哈拉威人是放肆而大胆的。
“荷西,快回去把车开来。”我对荷西轻轻的说,又紧张的向四周张望着,在这时候我多么希望有另外一个军人或者西班牙的老百姓经过这里,但是附近没有一个人走过。
荷西跑回家去开车时,我一直盯着那个军人腰间挂着的手枪,如果有人解他的枪,我就预备尖叫,下一步要怎么办就想不出来了。
那一阵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年轻人,已经组成了“波里沙里奥人民解放阵线”,总部在阿尔及利亚,可是镇上每一个年轻人的心几乎都是向着他们的,西班牙人跟沙哈拉威人的关系已经十分紧张了,沙漠军团跟本地更是死仇一般。
等荷西飞也似的将车子开来时,我们排开众人,要把这个醉汉拖到车子里去。这家伙是一个高大健壮的汉子,要抬他到车里去真不是件容易的事,等到我们全身都汗湿了,才将他在后座放好,关上门,口里说着对不起,慢慢的开出人群,车顶上仍然被人碰碰的打了好几下。
在快开到沙漠军团的大门时,荷西仍然开得飞快,营地四周一片死寂。
“荷西,闪一闪灯光,按喇叭,我们不知道口令,要被误会的,停远一点。”
荷西的车子在距离卫兵很远的地方停下来了,我们赶快开了车门出去,用西班牙文大叫:“是送喝醉了的人回来,你们过来看!”
两个卫兵跑过来,枪子咔答上了膛,指着我们,我们指指车里面,动也不动。
这两个卫兵朝车里一看,当然是认识的,马上进车去将这军人抬了出来,口里说着:“又是他!”
这时,高墙上的探照灯刷一下照着我们,我被这种架势吓得很厉害,赶快进车里去。
荷西开车走时,两个卫兵向我们敬了一个军礼,说:“谢啦!老乡!”
我在回来的路上,还是心有余悸,被人用枪这么近的指着,倒是生平第一次,虽然那是自己人的部队,还是十分紧张的。
有好几天我都在想着那座夜间警备森严的营区和那个烂醉如泥的军人。
过了没多久,荷西的同事们来家里玩,我为了表示待客的诚意,将冰牛奶倒了一大壶出来。
这几个人看见冰牛奶,像牛喝水似的呼一下就全部喝完了,我赶紧又去开了两盒。
“三毛,我们喝了你们怎么办?”这两个人可怜兮兮的望着牛奶,又不好意思再喝下去。
“放心喝吧!你们平日喝不到的。”
食物是沙漠里的每一个人都关心的话题,被招待的人不会满意,跟着一定会问好吃的东西是哪里来的。
等荷西的同事在那一个下午喝完了我所有盒装的鲜奶,见我仍然面不改色,果然就问我这是哪儿买来的了。“嘿!我有地方买。”我得意的卖着关子。
“请告诉我们在哪里!”
“啊!你们不能去买的,要喝上家里来吧!”
“我们要很多,三毛,拜托你讲出来啊!”
我在沙漠军团的福利社买的。”
“军营?你一个女人去军营买菜?”他们叫了起来,一副老百姓的呆相。
“军眷们不是也在买?我当然跑去了。”
“可是你是不合规定的老百姓啊!”
“在沙漠里的老百姓跟城里的不同,军民不分家。”我笑嘻嘻的说。
“军人,对你还有礼貌吗?”
“太客气了,比镇上的普通人好得多了。”
“请你代买牛奶总不会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的,要几盒明天开单子来吧!”
第二天荷西下班回来,交给我一张牛奶单,那张单子上列了八个单身汉的名字,每个人每星期希望我供应十盒牛奶,一共是八十盒。
我拿着单子咬了咬嘴唇,大话已经说出去了,这八十盒牛奶要我去军营买,却实在是令人说不出口。
在这种情形下,我情愿丢一次脸,将这八十盒羞愧的数量一次买清,就不再出现,总比一天去买十盒的好。隔了一天,我到福利社里去买了一大箱十盒装的鲜乳,请人搬来放在墙角,打一个转,再跑进去,再买一箱,再放在墙角,过了一会儿,再进去买,这样来来去去弄了四次,那个站柜台的小兵已经晕头转向了。
“三毛,你还要进进出出几次?”
“还有四次,请忍耐一点。”
“为什么不一次买?都是买牛奶吗?”
“一次买不合规定,太多了。”我怪不好意思的回答着。“没关系,我现在就拿给你,请问你一次要那么多牛奶干嘛?”
“别人派我来买的,不全是我的。”
等我把八大箱牛奶都堆在墙角,预备去喊计程车时,我的身边刷一下停下了一辆吉普车,抬头一看,吓了一跳,车上坐着的那个军人,不就是那天被我们抬回营区去的醉汉吗?
这个人是高大的,精神的,制服穿得很合身,大胡子下的脸孔看不出几岁,眼光看人时带着几分霸气又嫌过分的专注,胸膛前的上衣扣一直开到第三个扣子,留着平头,绿色的船形军帽上别着他的阶级——军曹。
我因为那天晚上没有看清楚他,所以刻意的打量了他一下。
他不等我说话,跳下车来就将小山也似的箱子一个一个搬上了车,我看牛奶已经上车了,也不再犹豫,跨上了前座。“我住在坟场区。”我很客气的对他说。
“我知道你住在那里。”他粗声粗气的回答我,就将车子开动了。
我们一路都没有说话,他的车子开得很平稳,双手紧紧的握住方向盘,等车子经过坟场时,我转过头去看风景,生怕他想起来那个晚上酒醉失态被我们捡到的可怜样子会受窘。
到了我的住处,他慢慢的煞车,还没等他下车,我就很快的跳下来了,因为不好再麻烦这个军曹搬牛奶,我下了车,就大声叫起我邻近开小杂货店的朋友沙仑来。
沙仑听见我叫他,马上从店里趿着拖鞋跑出来了,脸上露着谦卑的笑容。
等他跑到吉普车面前,发现有一个军人站在我旁边,突然顿了一下,接着马上低下了头赶快把箱子搬下来,那个神情好似看见了凶神一般。
这时,送我回来的军曹,看见沙仑在替我做事,又抬眼望了一下沙仑开的小店,突然转过眼光来鄙夷的盯了我一眼,我非常敏感的知道,他一定是误会我了,我胀红了脸,很笨拙的辩护着:“这些牛奶不是转卖的,真的!请相信我,我不过是——。”
他大步跨上了车子,手放在驾驶盘上拍了一下,要说什么又没说,就发动起车子来。
我这才想起来跑了过去,对他说:“谢谢你,军曹!请问贵姓?”
他盯住我,好似已经十分忍耐了似的对我轻轻的说:“对沙哈拉威人的朋友,我没有名字。”
说完就把油门一踏,车子飞也似的冲了出去。
我呆呆的望着尘埃,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被人冤枉了,不给我解释的余地,问他的名字,居然被他无礼的拒绝了。“沙仑,你认识这个人?”我转身去问沙仑。
“是。”他低声说。
“干什么那么怕沙漠军团,你又不是游击队?”
“不是,这个军曹,他恨我们所有的沙哈拉威人。”“你怎么知道他恨你?”
“大家都知道,只有你不知道。”
我刻意的看了老实的沙仑一眼,沙仑从来不说人是非,他这么讲一定有他的道理。
从那次买牛奶被人误会了之后,我羞愧得很久不敢去军营买菜。
隔了很久,我在街上遇见了福利社的小兵,他对我说他们队上以为我走了,又问我为什么不再去买菜,我一听他们并没有误会我的意思,这才又高兴的继续去了。
运气就有那么不好,我又回军营里买菜的第一天,那个军曹就跨着马靴大步的走进来了,我咬着嘴唇紧张的望着他,他对我点点头,说一声:“日安!”就到柜台上去了。
对于一个如此不喜欢沙哈拉威人的人,我将他解释成“种族歧视”,也懒得再去理他了,站在他旁边,我专心向小兵说我要买的菜,不再去望他。
等我付钱时,我发觉旁边这个军曹翻起袖子的手臂上,居然刻了一大排纹身刺花,深蓝色的俗气情人鸡心下面,又刺了一排中号的字——“奥地利的唐璜”。
我奇怪得很,因为我本来以为刺花的鸡心下面一定是一个女人的名字,想不到却是个男人的。
“喂!‘奥地利的唐璜’是谁?是什么意思?”
等那个军曹走了,我就问柜台上沙漠军团的小兵。“啊!那是沙漠军团从前一个营区的名字。”
“不是人吗?”
“是历史上加洛斯一世时的一个人名,那时候奥地利跟西班牙还是不分的,后来军团用这名字做了一个营区的称呼,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可是,刚刚那个军曹,他把这些字都刻在手臂上哪!”
我摇了摇头,拿着找回来的钱,走出福利社的大门去。在福利社的门口,想不到那个军曹在等我,他看见了我,头一低,跟着我大步走了几步,才说:“那天晚上谢谢你和你先生。”
“什么事?”我不解的问他。
“你们送我回去,我——喝醉了。”
“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个人真奇怪,突然来谢我一件我已忘记了的事情,上次他送我回去时怎么不谢呢?
“请问你,为什么沙哈拉威人谣传你恨他们?”我十分鲁莽的问他。
“我是恨。”他盯住我看着,而他如此直接的回答使我仍然吃了一惊。
“这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坏人,并不是那一个民族特别的坏。”我天真的在讲一句每一个人都会讲的话。
军曹的眼光掠向那一大群在沙地上蹲着的沙哈拉威人,脸色又一度专注得那么吓人起来,好似他无由的仇恨在燃烧着他似的可怖。我停住了自己无聊的话,呆呆的看着他。
他过了几秒钟才醒过来,对我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就大步的走开去。
这个刺花的军曹,还是没有告诉我他的名字。他的手臂,却刻着一整个营区的名称,而这为什么又是好久以前的一个营区呢?
有一天,我们的沙哈拉威朋友阿里请我们到离镇一百多里远的地方去,阿里的父亲住在那儿的一个大帐篷里,阿里在镇上开计程车,也只有周末可以回家去看看父母。阿里父母住的地方叫“魅赛也”,可能在千万年前是一条宽阔的河,后来枯干了,两岸成了大峡谷似的断岩,中间河床的部份有几棵椰子树,有一汪泉水不断的流着,是一个极小的沙漠绿洲。这样辽阔的地方,又有这么好的淡水,却只住了几个帐篷的居民,令我十分不解。在黄昏的凉风下,我们与阿里的父亲坐在帐篷外,老人悠闲的吸着长烟斗,红色的断崖在晚霞里分外雄壮,天边第一颗星孤伶伶的升起了。
阿里的母亲捧着一大盘“古斯格”和浓浓的甜茶上来给我们吃。
我用手捏着“古斯格”把它们做成一个灰灰的面粉团放到口里去,在这样的景色下,坐在地上吃沙漠人的食物才相称。
“这么好的地方,又有泉水,为什么几乎没有人住呢?”我奇怪的问着老人。
“以前是热闹过的,所以这片地方才有名字,叫做‘魅赛也’,后来那件惨案发生,旧住着的人都走了,新的当然不肯再搬来,只余下我们这几家在这里硬撑着。”
“什么惨案?我怎么不知道?是骆驼瘟死了吗?”我追问着老人。
老人望了我一眼,吸着烟,心神好似突然不在了似的望着远方。
“杀!杀人!血流得当时这泉水都不再有人敢喝。”“谁杀谁?什么事?”我禁不住向荷西靠过去,老人的声音十分神秘恐怖,夜,突然降临了。
“沙哈拉威人杀沙漠军团的人。”老人低低的说,望着荷西和我。
“十六年前,‘魅赛也’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这里,小麦都长得出来,椰枣落了一地,要喝的水应有尽有,沙哈拉威人几乎全把骆驼和山羊赶到这里来放牧,扎营的帐篷成千上万——”
老人在诉说着过去的繁华时,我望着残留下来的几棵椰子树,几乎不相信这片枯干的土地也有过它的青春。“后来西班牙的沙漠军团也开来了,他们在这里扎营,住着不走——。”老人继续说。
“可是,那时候的撒哈拉沙漠是不属于任何人的,谁来都不犯法。”我插嘴打断他。
“是,是,请听我说下去——”老人比了一个手势。“沙漠军团来了,沙哈拉威人不许他们用水,两方面为了争水,常常起冲突,后来——”
我看老人不再讲下去,就急着问他:“后来怎么了?”“后来,一大群沙哈拉威人偷袭了营房,把沙漠军团全营的人,一夜之间在睡梦里杀光了。统统用刀杀光了。”我张大了眼睛,隔着火光定定的望着老人,轻轻的问他:“你是说,他们统统被杀死了?一营的人被沙哈拉威人用刀杀了?”
“只留了一个军曹,他那夜喝醉了酒,跌在营外,醒来他的伙伴全死了,一个不留。”
“你当时住在这里?”我差点没问他:“你当时参加了杀人没有?”
“沙漠军团是最机警的兵团,怎么可能?”荷西说。“他们没有料到,白天奔驰得太厉害,卫兵站岗又分配得不多,他们再没有料到沙哈拉威人拿刀杀进来。”“军营当时扎营在哪里?”我问着老人。
“就在那边!”
老人用手指着泉水的上方,那儿除了沙地之外,没有一丝人住过的痕迹。
“从那时候起,谁都不喜欢住在这里,那些杀人的当然逃了,一块好好的绿洲荒废成这个样子。”
老人低头吸烟,天已经暗下来了,风突然厉裂的吹拂过来,夹着呜呜的哭声,椰子树摇摆着,帐篷的支柱也吱吱的叫起来。
我抬头望着黑暗中远方十六年前沙漠军团扎营的地方,好似看见一群群穿军装的西班牙兵在跟包着头举着大刀的沙哈拉威人肉搏,他们一个一个如银幕上慢动作的姿势在刀下倒下去,成堆的人流着血在沙地上爬着,成千无助的手臂伸向天空,一阵阵无声的呐喊在一张张带血的脸上嘶叫着,黑色的夜风里,只有死亡空洞的笑声响彻在寂寞的大地上——我吃了一惊,用力眨一下眼睛,什么都不见了,四周安详如昔,火光前,坐着我们,大家都不说话。
我突然觉得寒冷,心里闷闷不乐,这不只是老人所说的惨案,这是一场血淋淋的大屠杀啊!
“那个唯一活着的军曹——就是那个手上刺着花,老是像狼一样盯着沙哈拉威人的那一个?”我又轻轻的问。“他们过去是一个团结友爱的营,我还记得那个军曹酒醒了在他死去的兄弟尸体上像疯子一样扑跌发抖的样子。”我突然想到那个人手上刺着营名的纹身。
“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我问着。
“那件事情之后,他编在镇上的营区去,从那时候他就不肯讲名字,他说全营的弟兄都死了,他还配有名字吗?大家都只叫他军曹。”
过去那么多年的旧事了,想起来依然使我毛骨悚然,远处的沙地好似在扭动一般。
“我们去睡吧!天黑了。”荷西大声大气的说,然后一声不响的转进帐篷里去。
这件已成了历史的悲剧,在镇上几乎从来没有被人提起过,我每次看见那个军曹,心里总要一跳,这样惨痛的记忆,到何年何月才能在他心里淡去?
去年这个时候,这一片被世界遗忘的沙漠突然的复杂起来。北边摩洛哥和南边毛里塔尼亚要瓜分西属撒哈拉,而沙漠自己的部落又组成了游击队流亡在阿尔及利亚,他们要独立,西班牙政府举棋不定,态度暧昧,对这一片已经花了许多心血的属地不知要弃还是要守。
那时候,西班牙士兵单独外出就被杀,深水井里被放毒药,小学校车里找出定时炸弹,磷矿公司的输送带被纵火,守夜工人被倒吊死在电线上,镇外的公路上地雷炸毁经过的车辆——
这样的不停的骚乱,使得镇上风声鹤唳,政府马上关闭学校,疏散儿童回西班牙,夜间全面戒严,镇上坦克一辆一辆的开进来,铁丝网一圈一圈的围满了军事机关。
可怕的是,在边界上西班牙三面受敌,在小镇上,竟弄不清这些骚乱是哪一方面弄出来的。
在那种情形下,妇女和儿童几乎马上就回西班牙了,荷西与我因没有牵挂,所以按兵不动,他照常上班,我则留在家里,平日除了寄信买菜之外,公共场所为了怕爆炸,已经很少去了。
一向平静的小镇开始有人在贱卖家具,航空公司门口每天排长龙抢票,电影院、商店一律关门,留驻的西国公务员都发了手枪,空气里无端的紧张,使得还没有发生任何正面战争冲突的小镇,已经惶乱不安了。
有一个下午,我去镇上买当日的西班牙报纸,想知道政府到底要把这块土地怎么办,报纸上没有说什么,每天都说一样的话,我闷闷的慢步走回家,一路上看见很多棺木放在军用卡车里往坟场开去,我吃了一惊,以为边界跟摩洛哥人已经打了起来。
顺着回家的路走,是必然经过坟场的。沙哈拉威人有两大片自己的坟场,沙漠军团的公墓却是围着雪白的墙,用一扇空花的黑色铁门关着,墙内竖着成排的十字架,架下面是一片片平平的石板铺成的墓。我走过去时,公墓的铁门已经开了,第一排的石板坟都已挖出来,很多沙漠军团的士兵正把一个个死去的兄弟搬出来,再放到新的棺木里去。
我看见那个情形,就一下明白了,西班牙政府久久不肯宣布的决定,沙漠军团是活着活在沙漠,死着埋在沙漠的一个兵种,现在他们都将他们的死人都挖了起来要一同带走,那么西班牙终究是要放弃这片土地了啊!
可怖的是,一具一具的尸体,死了那么多年,在干燥的沙地里再挖出来时,却不是一堆白骨,而是一个一个如木乃伊般干瘪的尸身。
军团的人将他们小心的抬出来,在烈日下,轻轻的放入新的棺木,敲好钉子,贴上纸条,这才搬上了车。
因为有棺材要搬出来,观看的人群让了一条路,我被挤到公墓的里面去,这时,我才发觉那个没有名字的军曹坐在墙的阴影下。
看见死人并没有使我不自在,只是钉棺木的声音十分的刺耳,突然在这当时看见军曹,使我想起,那个夜晚碰到他酒醉在地上的情形,那夜也是在这坟场附近,这么多年的一件惨事,难道至今没有使他的伤痛冷淡下来过?
等到第三排公墓里的石板被打开时,这个军曹好似等待了很久似的站了起来,他大步的走过去,跳下洞里,亲手把那具没有烂掉的尸体像情人一般的抱出来,轻轻的托在手臂里,静静的注视着那已经风干了的脸,他的表情没有仇恨和愤怒,我看得见的只是一片近乎温柔的悲怆。
大家等着军曹把尸身放进棺木里去,他,却站在烈日下,好似忘了这个世界似的。
“是他的弟弟,那次一起被杀掉的。”一个士兵轻轻的对另外一个拿着十字锹的说。
好似有一世纪那么长,这个军曹才迈着步子走向棺木,把这死去了十六年的亲人,像对待婴儿似的轻轻放入他永远要睡的床里去。
这个军曹从门口经过时,我转开了视线,不愿他觉得我只是一个冷眼旁观的好事者,他经过围观着的沙哈拉威人时,突然停了一下,沙哈拉威人拉着小孩子们一逃而散。一排排的棺木被运到机场去,地里的兄弟们先被运走了,只留下整整齐齐的十字架在阳光下发着耀眼的白色。
那一个清晨,荷西上早班,得五点半钟就出门去,我为着局势已经十分不好了,所以当天需要车子装些包裹寄出沙漠去,那天我们说好荷西坐交通车去上班,把车子留下来给我,但是我还是清早就开车把荷西送到搭交通车的地方去。
回程的公路上,为了怕地雷,我一点都不敢抄捷径,只顺着柏油路走,在转入镇上的斜坡口,我看到汽油的指示针是零了,就想顺道去加油站,再一看表,还只是六点差十分,我知道加油站不会开着,就转了车身预备回家去。就在那时距我不远处的街道上,突然发出轰的一声极沉闷的爆炸的巨响,接着一柱黑烟冒向天空,我当时离得很近,虽然坐在车里,还是被吓得心跳得不得了,我很快的把车子往家里开去,同时我听见镇上的救护车正鸣叫着飞也似的奔去。下午荷西回家来问我:“你听见了爆炸声吗?”我点点头,问着:“伤了人吗?”
荷西突然说:“那个军曹死了。”
“沙漠军团的那个?”我当然知道不会有别人了。“怎么死的?”
“他早晨开车经过爆炸的地方,一群沙哈拉威小孩正在玩一个盒子,盒子上还插了一面游击队的小布旗子,大概军曹觉得那个盒子不太对,他下了车往那群小孩跑去,想赶开他们,结果,其中的一个小孩拔出了旗子,盒子突然炸了——。”“死了几个沙哈拉威小孩?”
“军曹的身体抢先扑在盒子上,他炸成了碎片,小孩子们只伤了两个。”
我茫然的开始做饭给荷西吃,心里却不断的想到早晨的事情,一个被仇恨啃啮了十六年的人,却在最危急的时候,用自己的生命扑向死亡,去换取了这几个他一向视做仇人的沙哈拉威孩子的性命。为什么?再也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死去。
第二天,这个军曹的尸体,被放入棺木中,静静的葬在已经挖空了的公墓里,他的兄弟们早已离开了,在别的土地上安睡了,而他,没有赶得上他们,却静静的被埋葬在撒哈拉的土地上,这一片他又爱而又恨的土地做了他永久的故乡。
他的墓碑很简单,我过了很久才走进去看了一眼,上面刻着——“沙巴·桑却士·多雷,一九三二——一九七五。”
我走回家的路上,正有沙哈拉威的小孩们在广场上用手拍着垃圾桶,唱着有板有眼的歌,在夕阳下,是那么的和平,好似不知道战争就要来临了一样。
搭车客
常常听到一首歌,名字叫什么我不清楚,歌词和曲调我也哼不全,但是它开始的那两句,什么——“想起了沙漠就想起了水,想起了爱情就想起了你……”给我的印象却是鲜明的。
这种直接的联想是很自然的,水和爱情都是沙漠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东西,只是不晓得这首歌后段还唱了些什么事情。我的女友麦铃在给我写信时,也说——我常常幻想着,你披了阿拉伯人彩色条纹的大毯子,脚上扎着一串小铃当,头上顶着一个大水瓶去井边汲水,那真是一幅美丽的画面——。
我的女友是一个极可爱的人,她替我画出来的“女奴汲水图”真是风情万种,浪漫极了。事实上走路去提水是十分辛苦的事,是绝对不舒服的,而且我不会把大水箱压在我的头顶上。
我的父亲和母亲每周来信,也一再的叮咛我——既然水的价格跟“可乐”是一样的,想来你一定不甘心喝清水,每日在喝“可乐”,但是水对人体是必需的,你长年累月的喝可乐,就可能“不可乐”了,要切切记住,要喝水,再贵也要喝——。
每一个不在沙漠居住的人,都跟我提到水的问题,却很少有人问我——在那么浩瀚无际的沙海里,没有一条小船,如何乘风破浪的航出镇外的世界去。
长久被封闭在这只有一条街的小镇上,就好似一个断了腿的人又偏偏住在一条没有出口的巷子里一样的寂寞,千篇一律的日子,没有过份的欢乐,也谈不上什么哀愁。没有变化的生活,就像织布机上的经纬,一匹一匹的岁月都织出来了,而花色却是一个样子的单调。
那一天,荷西把船运来的小车开到家门口来时,我几乎是冲出去跟它见面的。它虽然不是那么实用昂贵的“蓝得罗伯牌”的大型吉普车,也不适合在沙漠里奔驰,但是,在我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我轻轻的摸着它的里里外外,好似得了宝贝似的不知所措的欢喜着,脑子里突然浮出一片大漠落霞的景色,背后的配乐居然是“BornFree”(“狮子与我”片中那首叫做“生而自由”的好听的主题曲)。奇怪的是,好似有一阵阵的大风向车子里刮着,把我的头发都吹得跳起舞来。
我一心一意的爱着这个新来的“沙漠之舟”。每天荷西下班了,我就拿一块干净的绒布,细心的去擦亮它,不让它沾上一丝尘土,连轮胎里嵌进的小石子,我都用铗子把它们挑出来,只怕自己没有尽心服侍着这个带给我们极大欢乐的伙伴。
“荷西,今天上班去,它跑得还好吗?”我擦着车子的大眼睛,问着荷西。
“好极了,叫它东它就不去西,喂它吃草,它也很客气,只吃一点点。”
“现在自己有车了,你还记得以前我们在公路上搭便车,眼巴巴的吹风淋雨,希望有人停下来载我们的惨样子吗?”我问着荷西。
“那是在欧洲,在美国你就不敢。”荷西笑着说。“美国治安不同,而且当时你也不在我身边。”我再擦着新车温柔的右眼,跟荷西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
“荷西,什么时候让我开车子?”满怀希望的问他。“你不是试过了?”他奇怪的反问。
“那不算,你坐在我旁边,总是让我开得不好,弄得我慌慌张张,越骂开得越糟,你不懂心理学。”我说起这事就开始想发作了。
“我再开一星期,以后上班还是坐交通车去,下午你开车来接,怎么样?”
“好!”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恨不得把车子抱个满怀。
荷西的工地,离家快有来回两小时的车程,但是那条荒凉的公路是笔直的,可以无情的跑,也可以说完全没有交通流量。
第一次去接荷西,就迟到了快四十分钟,他等得已经不耐烦了。
“对不起,来晚了。”我跳下车满身大汗的用袖子擦着脸。“叫你不要怕,那么直的路,油门踩到底,不会跟别人撞上的。”
“公路上好多地方被沙埋掉了,我下车去挖出两条沟来,才没有陷下去,自然耽搁了,而且那个人又偏偏住得好远——。”我挪到旁边的位子去,把车交给荷西开回家。“什么那个人?”他偏过头来望了我一眼。
“一个走路的沙哈拉威。”我摊了一下手。
“三毛,我父亲上封信还讲,就算一个死了埋了四十年的沙哈拉威,都不能相信他,你单身穿过大沙漠,居然——。”荷西很不婉转的语气真令人不快。
“是个好老的,怎么,你?”我顶回去。
“老的也不可以!”
“你可别责备我,过去几年,多少辆车,停下来载我们两个长得像强盗一样的年轻人,那些不认识的人,要不是对人类还有那么一点点信心,就是瞎了眼,神经病发了。”“那是在欧洲,现在我们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你该分清楚。”
“我分得很清楚,所以才载人。”
这是不同的,在文明的社会里,因为太复杂了,我不会觉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这片狂风终年吹拂着的贫瘠的土地上,不要说是人,能看见一根草,一滴晨曦下的露水,它们都会触动我的心灵,怎么可能在这样寂寞的天空下见到蹒珊独行的老人而视若无睹呢!
荷西其实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只是他不肯去思想。有了车子,周末出镇去荒野里东奔西跑自是舒畅多了,那真是全然不同的经历。但是平日荷西上班去,不守诺言,霸占住一天的车,我去镇上还是得冒着烈日走长路,两人常常为了抢车子呕气。有时候清晨听见他偷开车子走了,我穿了睡衣跑出去追,已经来不及了。
邻近的孩子们,本来是我的朋友,但是自从他们看见荷西老是在车里神气活现的出出进进,倒车,打转,好似马戏班里的小丑似的逗着观众时,他们就一窝风的去崇拜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了。
我一向最不喜欢看马戏班里的小丑,因为看了就要难过,这一次也不例外。
有一天黄昏,明明听见荷西下班回来煞车的声音,以为他会进来,没想到,一会儿,车子又开走了。
弄到晚上十点多,才脏兮兮的进门了。
“去了哪里?菜都凉了。”我没好气的瞪着他。“散步!嘿嘿!散个步去了。”接着没事的吹着口哨去洗澡了。
我跑出门去看车,里里外外都还是一整块,打开车门往里看,一股特别的气味马上冲出来,前座的靠垫上显然滴的是一滩鼻涕,后座上有一块尿湿了的印子,玻璃窗上满是小手印,车内到处都是饼干屑,真是一场浩劫。
“荷西,你开儿童乐园了?”我厉声的在浴室外喊他。“啊!福尔摩斯。”冲水的声音愉快的传来。
“什么摩斯,你去看看车子。”我大吼。
荷西把水开得大大的,假装听不见我说话。
“带了几个脏小孩去兜风?说!”
“十一个,嘻嘻!连一些的哈力法也塞进去了。”“我现在去洗车,你吃饭,以后我们一人轮一星期的车用,你要公平。”我捉住了荷西的小辫子,乘机再提出用车的事。“好吧!算你赢了!”
“是永久的,一言为定哦!”我不放心的再证实一下。
他伸出湿湿的头来,对我作了一个凶狠的鬼脸。
其实硬抢了车子,也不过是早晨在邮局附近打打转,然后回家来,洗烫,打扫做平常的家务事,等到下午三点多钟,我换上出门的衣服,拿着一块湿抹布包住滚烫的驾驶盘,再在座垫上放两本厚书,这才在热得令人昏眩的阳光下,开始了我等候了一天的节目。
这种娱乐生活的方式,对一个住在城里的人,也许毫无意义,但是,与其将漫长的午后消磨在死寂的小房子里,我还是情愿坐在车里开过荒野去跑一个来回,这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一件事。
沿着将近一百公里长的狄狭的柏油路,总是错错落落的散搭着帐篷,住在那儿的人,如果要去镇上办事情,除了跋涉一天的路之外,可以说毫无其他的办法。在这儿,无穷无尽波浪起伏的沙粒,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而人,生存在这儿,只不过是拦在沙里面的小石子罢了。
在下午安静得近乎恐怖的大荒原里开车,心里难免有些寂寥的感觉,但是,知道这难以想象的广大土地里,只有自己孤伶伶的一个人,也是十分自由的事。
偶尔看到在天边的尽头有一个小黑点在缓缓的移动着,总也不自觉的把飞驶的车子慢了下来,苍穹下的背影显得那么的渺小而单薄,总也忍不下心来,把头扬得高高的,将车子扬起满天的尘埃,从一个在艰难举步的人身边刷一下开过。为了不惊吓走路的人,我总是先开过他,才停下车来,再摇下车窗向他招手。
“上来吧!我载你一程。”
往往是迟疑羞涩的望着我,也总是很老的沙哈拉威人,身上扛了半袋面粉或杂粮。
“不要怕,太热了,上来啊。”
顺便带上车的人,在下车时,总好似拜着我似的道谢着,直到我的车开走了老远,还看见那个谦卑的人远远的在广阔的天空下向我挥手,我常常被他们下车时的神色感动着,多么淳朴的人啊!
有一次,我开出镇外三十多公里了,看见前面一个老人,用布条拉着一只大山羊,挣扎的在路边移动着,他的长袍被大风吹得好似一片鼓满了风的帆一样使他进退不得。
我停了车,向他喊着:“沙黑毕(朋友),上来吧!”“我的羊?”他紧紧的捉住他的羊,很难堪的低低的说了一句。
“羊也上来吧!”
山羊推塞进后座,老先生坐在我旁边,羊头正好搁在我的颈子边,这一路,我的脖子被羊紧张的喘气吹得痒得要命,我加足马力,快快的把这一对送到他们筑在路旁贫苦的帐篷边去,下车时,老人用力的握住我的手,没有牙齿的口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感激我的话,总也不肯放下。
我笑了起来,对他说:“不要再谢啦,快把羊拖下去吧!它一直把我的头发当干草在啃哪!”
“现在羊粪也弄进车里来了,上次还骂我开儿童乐园,你扫,我不管。”回到家里,荷西先跑进去了,我捂着嘴笑着跟在他身后,拿了小扫把,把羊粪收拾了倒进花盆里做肥料,谁说停车载人是没有好处的。
有时候荷西上工的时间改了,轮到中午两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那种情形下,如果我硬要跟着跑这来回一百公里,只有在十二点半左右跟着他出门,到了公司,他下车,我再独自开回来。
狂风沙的季候下,火热的正午,满天的黄尘,呛得肺里好似填满了沙土似的痛,能见度低到零,车子像在狂风暴雨的海里乱动着,四周震耳欲聋的飞沙走石像雨似的凶暴的打在车身上。
在这样的一个正午,我送荷西上班回家时,却在咧咧的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骑脚踏车的身影,我吃惊的煞住了车,那个骑车的人马上丢了车子往我跑来。
“什么事?”我打开了窗子,捂着眼睛问他。
“太太,请问有没有水?”
我张开了蒙着眼睛的手指,居然看见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迫切的眼睛渴望的盯着我。
“水?没有。”
我说这话时,那个孩子失望得几乎要哭出来,把头扭了开去。
“快上来吧!”我把车窗很快的摇上。
“我的脚踏车——”他不肯放弃他的车子。
“这种气候,你永远也骑不到镇上的。”我顺手戴上了防风镜,开了门跑出去拉他的车子。
那是一辆旧式的脚踏车,无论如何不能把它装进我的小车里去。
“这是不可能的,你怎么不带水,骑了多久了?”我在风里大声的对他喊着,口腔里马上吹进了沙粒。
“从今天早上骑到现在。”小孩几乎是呜咽着说的。“你上车来,先把脚踏车丢在这里,回去时,再搭镇上别人的车,到这里来捡回你的车,怎么样?”
“不能,过一会沙会把它盖起来,找不到了,我不能丢车子。”他固执的保护着他心爱的破车。
“好吧!我先走了,这个给你。”我把防风眼镜顺手脱下来交给他,无可奈何的上了车。
回到了家里,我试着做些家事,可是那个小男孩的身影,却像鬼也似的迷住了我的心。听着窗外凄厉的风声,坐了几分钟,我发觉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
我气愤的打开冰箱,拿了一瓶水,一个面包,又顺手拿了一顶荷西的鸭舌帽,开门跳进车里,再回头到那条路上去找那个令人念念不忘的小家伙。
检查站的哨兵看见我,跑了过来,弯着身子对我说:“三毛,在这种气候里,你又去散步吗?
“散步的不是我,是那个莫名其妙找麻烦的小鬼。”我一加油门,车子弹进风沙迷雾里去。
“荷西,车子你去开吧!我不用了。”我同一天第三次在这条路上跑时,已是寒冷的夜晚了。
“受不了热吧!嘿嘿!”他得意的笑了。
“受不了路上的人,那么讨厌,事情好多。”
“人,在哪里?”荷西好笑的问。
“每几天就会碰到,你看不见?”
“你不理不就得了?”
“我不理谁理?眼看那个小鬼渴死吗?”
“所以你就不去了?”
“唉,算了!”我半靠在车座上望着窗外。
我说话算话,有好几个星期,静静的坐在家里缝缝补补。
等到我拼完了那快近一百块小碎花布的彩色百衲被之后,又不知怎的浮躁起来。
“荷西,今天天气那么好,没有风沙,我送你去上班吧!”我穿着睡袍在清晨的沙地里看着车子。
“今天是公共假日,你不如去镇上玩。”荷西说。“啊!真的,那你为什么上班?”
“矿砂是不能停的,当然要去。”
“假日的镇上,怕不挤了好几百个人,看了眼花,我不去。”“那么上车吧!”
“我去换衣服。”我飞快的进屋去穿上了衬衫和牛仔裤,顺手抓了一个塑胶袋。
“拿口袋做什么?”
“天气那么好,你上班,我去捡子弹壳跟羊骨头,过一阵再回来。”
“那些东西有什么用?”荷西发动了车子。
“弹壳放在天台上冻一夜,清早摸黑去拿下来,贴在眼睛上可以治针眼,你上次不是给我治好的吗?”
“那是巧合,是你自己乱想出来的法子。”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其实捡东西是假,在空气清新的原野里游荡才是真正有趣的事,可惜的是好天气总不多。
看见荷西下车了,走上长长的浮台去,我这才叹了口气把车子开出工地。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的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在这种时候的沙地,总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的感动着。
我先把车子开出公路,沿着前人车辆的印子开到靶场去,拾了一些弹壳,再躺一会儿,看看半圆形把我们像碗一样反扣着的天空,再走长长的沙路,去找枯骨头。
骨头没有捡到什么完整的,却意外的得了一个好大贝壳的化石,像一把美丽的小摺扇一样打开着。
我吐了一点口水,用裤子边把它擦擦干净,这才上车开回家,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头顶上了。
开着车窗,吹着和风,天气好得连收音机的新闻都舍不得听,免得破坏了这一天一地的寂静。路,像一条发光的小河,笔直的流在苍穹下。
天的尽头,有一个小黑点子,清楚的贴在那儿,动也不动。
车子滑过这人,他突然举起了手要搭车。
“早!”我慢慢的停车。
一个全副打扮得好似要去参加誓旗典礼那么整齐的西班牙小兵,孤伶伶的站在路旁。
“您早!太太”他站得笔直的,看见车内的我,显然有点吃惊。
草绿的军服,宽皮带,马靴,船形帽,穿在再土的男孩子身上,都带三分英气,有趣的是,无论如何,这身打扮却掩不住这人满脸的稚气。
“去哪里?”我仰着脸问他。
“嗯!镇上。”
“上来吧!”这是我第一次停车载年轻人,但是看见他的一瞬间,我就没有犹豫过。
他上车。小心的坐在我旁边,两手规规矩矩的放在膝上,这时,我才吃惊的看见,他居然戴了大典礼时才用的雪白手套。
“这么早去镇上?”我搭讪的说。
“是,想去看一场电影。”老老实实的回答。
“电影是下午五点才开场啊?”我尽力使说话的声音像平常一样,但是心里在想,这孩子八成是不正常。
“所以我早晨就出发了。”他很害羞的挪了一下身子。“你,预备走一天的路,就为着去看一场电影?”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们今天放假。”
“军车不送你?”
“报名晚了,车子坐不下。”
“所以你走路去?”我望着没有尽头的长路,心里不知如何的掠过一丝波澜。
静默了好一会,两人没有什么话说。
“来服兵役的?”
“是!”
“还愉快吗?”
“很好,游骑兵种,长年住帐篷,总在换营地,就是水少了些。”
我特意再看了他保持得那么整洁的外出服,不是太重要的事情,对他,一定舍不得把这套衣服拿出来穿的吧!
到了镇上,他满脸溢不住的欢乐显然的流露出来,到底是年轻的孩子。
下了车,严肃而稚气的对我拍一下行了一小军礼,我点点头,快快的把车开走了。
总也忘不掉他那双白手套,这个大孩子,终年在不见人烟的萧条的大漠里过着日子,对于他,到这个破落得一无所有的小镇上来看场电影,竟是他目前一段生命里无法再盛大的事情了。
开车回去时,我的心无由的抽痛了一下,这个人,他触到了我心里一块不常去触动的地方,他的年纪,跟我远方的弟弟大概差不多吧!弟弟也在服兵役。我几乎沉湎在一个真实的时光里,呆了一刹,这才甩了一下头发,用力踩油门,让车子冲回家去。
荷西虽然常常说我多管闲事,其实他只是嘴硬,他独自开车上下班时,一样也会把路上的人捡上车去。
我想,在偏僻的地区行车,看见路旁跋涉艰难的人如蜗牛似的在烈日下步行着,不予理会是办不到的事。“今天好倒霉,这些老头子真是凶猛。”荷西一路嚷着进屋来。
“路上捡了三个老沙哈拉威,一路忍着他们的体臭几乎快闷昏了,到了他们要下车的地方,他们讲了一句阿拉伯话,我根本不知道是在对我讲,还是一直开,你知道他们把我怎么了?坐在我后面的那个老头子,急得脱下了硬帮帮的沙漠鞋,拼命敲我的头,快没被他打死。”
“哈,载了人还给人打,哈!”我笑得不得了。
“你摸摸看,起了个大包。”荷西咬牙切齿的摸着头。
最高兴的事,还是在沙漠里碰到外来的人,我们虽然生活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可是精神上仍是十分封闭的,如果来了外方的人,跟我们谈谈远离我们的花花世界,在我,仍是兴奋而感触的。
“今天载了一个外国人去公司。”
“哪里来的?”我精神一振。
“美国来的。”
“他说了些什么?”
“他没说什么。”
“你们那么长的路都不讲话?”
“一来讲不通,二来,这个神经病上了车,就用手里的一根小棍子,不断的有节奏的敲打着前座那块板,我给他弄得烦死了,只想拚命快开,早点让这个人下车,没想到他跟去了工地。”
“哪里上车的?”
“这个人背了一个大背包,上面缝了一面美国旗子,就在镇上公路出口的地方上来的。”
“你们那个凶巴巴的警卫放他进工地去?他又没有通行证。”
“本来是不肯的啊!那个人说一定要去看出矿砂。”“这不是随便可以看的。”我霸气的说。
“挡了他一会儿,后来这个人把他的背包一举,说——我是美国人——。”
“他就进去啦?”我张大了眼睛望着荷西。
“就进去了”
“啧!啧!”我赫然的看着荷西。
荷西接着就去洗澡了,在冲水的声音下,突然听见荷西怪声怪气的唱起英文歌来——“我要——做一个——美——国——人,我要——做一个——美国人——”
我冲进去拉开他的帘子,就用锅铲拍拍的乱打他,他唱得更起劲,歌词改了——“我要——嫁一个——美——国——人啊——我要——嫁——”。
以后我开进工地那道关口时,看见那个警卫,就把贴在车窗上的通行证用手一挡,不给他看,一面伸出头去用怪腔怪调的英文对他大喊着——“我是美国人。”然后加足油门一冲而入。我不怪这个人讨厌我,因为是我先讨厌他的。
只要在月初,磷矿公司出纳处的窗口,总是排了长长的队伍,每一个轮到的人,挤出人群来时,总是手里抓了一大把钞票,脸上的笑容像草莓冰淇淋一样在阳光下溶化着。
我们起初也是去领现钱,因为摸着真真实实的钞票,跟摸着银行的通知单,那份快慰是绝对不相同的,后来我们排队排厌了,才请公司把薪水付进银行里去。
但是,所有的工人们,一定是要现钱,不会跟银行去打交道。
邻近加纳利群岛来的班机,只要在月头上,一定会载来许多花枝招展的女人,大张旗鼓,做起生意来,这时候的小镇,正是铜钱响得叮叮当当如“酒店”影片里那首——“钱,钱,钱,钱……”的歌一样的好听的季节啊!
那天晚上我去接荷西下夜班,车子到时,正看见荷西从公司的餐厅出来。
“三毛,临时加班,明天清早才能回家,你回去吧!”“怎么早上不先讲,我已经来了。”我包紧了身上的厚毛衣,顺手把给荷西带去的外套交给他。
“一条船卡住了,非弄它出来不可,要连夜工作,明天又有三条来装矿砂。”
“好,那我走了!”我倒转车,把长距灯一开,就往回路走。沙漠那么大,每天跑个一百公里,真像散个小步一样简单。
那是一个清朗的夜,月光照着像大海似的一座一座沙丘,它总使我联想起“超现实画派”那一幅幅如梦魅似神秘的画面,这种景象,在沙漠的夜晚里,真真是存在的啊!
车灯照着寂静的路,偶尔对方会有一两辆来车,也有别人的车超过我的,我把油门加足了,放下车窗,往夜色里飞驰进去。
到了距离镇上二十多里的地方,车灯突然照到一个在挥手的人,我本能的煞了车,跟这人还有一点距离就停住了,用车灯对着他照。
突然在这个夜里,这么不相称的地方,看见路边站的竟是一个衣着鲜明艳丽的红发女人,真比看见了鬼还要震惊,我动也不动的坐着,细细的望着她,静默的钉在位子上。
这个女人用手挡着强烈的车灯,穿着高跟鞋噼噼啪啪的往车子跑来,到了车边,一看见我,突然犹豫了,居然不要上车的样子。
“什么事?”我偏着头问她。
“没什么,嗯!您走吧!”
“不是招手要搭车吧?”我再问。
“不是,不是,我弄错了,谢谢!您走吧!谢谢啊!”
我吓得马上丢下她走了,这个女鬼在挑人做替身哪,趁她后悔以前,我快跑吧!
这一路逃下去,我才看见,沙地边,每隔一会儿,就有一个类似的卷发绿眼红嘴的女人要搭车,我那里敢停,拼命在夜色里奔逃着。
冲了一阵,居然又出现个紫衣黄鞋的女人,笑眯眯的就挡在窄路中间,就算她不是人,我也不能把她压过去,只有老远慢慢的停了,用车灯照着她,按着喇叭请她让路。神秘的一群女人啊!
她一样噼噼啪啪拖着鞋子,笑着往车子跑过来。“啊!”看见我,她轻呼了一声。
“不是你要的,我是女人。”我笑望着她已经中年了的粉脸,这时,我自然明白了,这夜的公路上在搞什么,我们是在月初呢!
“啊!对不起!”她很有礼的也笑起来了。
我做了一个请她让开的手势,就把车缓缓的开动了。
她向四周看了一下,突然又追着拍了一下我的车,我伸头去看她。
“好吧!今天也差不多了,收工吧!你载我回镇上去好么?”“上来吧!”我无可奈何的说。
“其实我是认识你的,你那天穿了沙哈拉威男人式样的白袍子在邮局寄信。”她爽朗的说。
“对了,是我。”
“我们每个月都坐飞机来这里,你知道吗?”
“知道,只是以前不晓得你们在郊外做生意。”“没办法啦!镇上谁肯租房间给我们,‘娣娣酒店’那几间是不够用的啦!”
“生意那么好?”我摇摇头笑了起来。
“也只有月初,一过十号,钱不来了,我们也走啦!”倒是个坦白明朗的声音,里面没有遗憾。
“你收多少钱一个人?”
“四千,如果租‘娣娣’的房间过夜,八千。”
八千块该是一百二十美元了,真是想不到那些辛苦的工人怎么舍得这样把血汗钱丢出去,我没料到她们那么贵。“男人都是傻瓜!”她靠在座位上大声嘲笑着,好似个志得意满的大大成功的女人。
我不接嘴,加紧往镇上已经看得见的灯火驶去。“我的相好,也在磷矿公司做事!”
“哦!”我漫应着。
“你一定认识,他是电器部值夜班的工人。”
“我不认识。”
“就是他叫我来的,他说这里生意好,我以前只在加纳利群岛,那时候收入差多啦!”
“你的相好叫你来这里,因为生意好?”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了一遍。”
“我已经赚了三幢房子了!”她得意的张着手,欣赏着漆着紫色萤光的指甲。
我被这个人无知的谈话,弄得一直想大笑,她说男人都是傻瓜,她自己赚进了三幢房子,还可怜巴巴的在沙地上接客,居然自以为好聪明。
娼妓,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大概不是生计,也不是道德的问题,而是习惯麻木了吧!
“其实,这里打扫宿舍的女工,也有两万块一个月可赚。”我不以为然的说了一句。
“两万块?扫地,铺床,洗衣服,辛苦得半死,才两万块,谁要干!”她轻视的说。
“我觉得你才真辛苦。”我慢慢的说。
“哈!哈!”她开心的笑了起来。
遇到这样的宝贝,总比看见一个流泪的妓女舒服些。